Monday, February 14, 2011

RE: 【权利:3705】 就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及公众反应,给公盟理事会的公开信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0a6eccf72d57b140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here .

 

Date: Tue, 8 Feb 2011 22:49:48 -0500
Subject: 【权利:3704】 就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及公众反应,给公盟理事会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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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及公众反应,给公盟理事会的公开信

万延海

公盟理事会成员:

我注意到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引起强烈的公众反应。这些反应,无论正确与否,也无论公盟调查报告正确与否,对公盟作为公民维权机构的信誉和工作能力产生巨大的影响或伤害。作为一个长期和公盟一起工作的维权人士,我致信公盟理事会,提出下列建议:

1、        公盟理事会近期召开理事会议,全体理事应该尽可能到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参会和参与表决。在涉及"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相关讨论中,调查报告的作者可以介绍情况,但在相关议题的表决上,应该回避,避免利益冲突问题。

2、        公盟作为有声望的公民维权组织,应该建立起良好的公众交流机制,保证与公众交流的畅通和及时。作为公民维权机构,在面对公众责疑时,应该谦卑,认真听取各项批评或怀疑的意见。

3、        公盟需要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建立组织内部及时交流机制,发挥公盟集体对公民维权工作的领导作用,避免个性化因素对公盟团体产生突发性的影响或伤害。

4、        就当前公盟出现的公众信任危机,公盟理事会应该予以专题讨论,回答公众的困惑,重建公信力。

5、        公盟作为公民维权组织,需要建立组织成员和志愿人员的行为准则,确保公盟的工作不伤害他人,并保护公盟的信誉。

6、        就浙江乐清赛桥村民法律维权工作,公盟是否可以考虑有个专门的计划,确保招募到人们信任的律师继续在当地开展法律维权工作,履行公盟做出来的承诺?

上述问题,如果愿意听取我的意见,我可以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向公盟理事会成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谢谢大家!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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