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8, 2009

【权利:2341】 工商注册社会组织及其管理问题

工商注册社会组织及其管理问题
万延海
 
三十年前,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进入改革开放时代。改革开放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两手政策,经济上搞活、政治上严打。中国宽松的公司法规和严厉的社团法规,就是这种政策的体现。
 
在世纪之交,中国和美国签署正常贸易关系,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国成功申办奥运会,政府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显示政治经济全面开放和走进世界的姿态。同时,互联网开始在中国普及;除直接针对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挑战信息,中国政府对互联网持开放态度。近期绿坝事件的含义,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互联网哺育了中国公民社会,推动民主的发展。
 
中国人民的生存危机,环境恶化、公共卫生灾害、内心的焦虑、贫困、土地和居住等问题,推动了中国公民社会及其组织的发展。2003年春天的萨斯流行,出现严重国家安全危机和人民生命危机,民权运动和民权律师出现在中国的舞台上。
 
中国宪法宣称人民结社自由,但社团法却限制人民建立社会组织。在中国建立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有主管单位,需要有民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所谓双重管理机制。中国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极大地限制了人民结社自由和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出现很多公民社会组织。大量组织没有注册,部分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组织涉及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残障人服务、教育、民工权益、法律人权、政治权利等。
 
北京红枫妇女热线是1990年代中期依托公司存续下来的社会组织。1987年,妇女研究所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下成立。1995年秋天,世界妇女大学在北京召开,美国总统夫人希拉里通过美国使馆联系妇女研究研究所王行娟,提出会见。消息传到中南海后,王行娟成为惩罚的目标,连带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现该机构在中顾委老人庇护下竟然没有注册。问题大了,妇女研究所被摔了出来。妇女研究所随后挂在一家商业公司里,直到现在。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非盈利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不区别个体工商、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1、会计制度不同:工商注册机构会计制度更加严格,不方便机构资助类似儿童上学、病人看病之类的事情。
2、纳税的负担:工商注册和民政注册机构同样面临营业税的问题,但面对基金组织捐赠款,民政注册机构接收赠款容易一些,受到法律保护,工商机构复杂一些;近期,部分银行处理工商注册机构的赠款也严格很多。接收赠款,无论工商机构或民政注册机构,无须缴纳营业税,但政府或银行可能有不同解释。涉及外汇汇款,外汇局也会来管理。工商注册机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年底结余需要纳税;民政注册不存在这个问题,可以把节余留下来以后用。一些机构税收统一核算,按照收入比例或一定金额纳税。
3、国际基金会的要求:很多国家法律和基金会内部章程限制基金组织资金流入企业机构,限制基金用于税收。中国工商注册机构从事非盈利工作,需要签署非盈利声明和股东不瓜分项目余款的声明。基金组织提供赠款前,需要修改组织内部章程。但是,接收赠款组织需要纳税,依然是一个问题,很多基金组织不提供这笔钱。
4、资产所有权问题:民政注册机构,资产属于公共事业,法人代表和理事会不能随意转移资产,如果出现法人代表擅自转移资产,理事会可以代表公共事业去追讨资产,基金组织也可以依照法律追讨赠款。工商注册机构,资产属于个人,法人代表具有相当权利,也承担巨大责任。工商机构股东会按照章程拥有机构资产,依照工商法规处理资产问题。一旦法人代表转移资产,或股东分红,基金组织很难追讨捐款。
5、法律责任:民政注册机构,理事会承担重要法律责任,而工商机构,根据注册情况,无限责任机构法人代表承担主要责任,但股东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主要责任。
6、机构性质:有一天,民政局可能来到工商注册的非盈利机构,宣布该机构未经民政注册和非法开展活动而加以取缔,正如2009年7月17日发生在公盟办公室的情况。电脑被没收、保险柜被没收、出版物被没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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