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4, 2011

【权利:4006】 Fwd: 【China AIDS:6884】 红领巾在行动-为推动民政部民发(200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实施

艾滋病和公民权利教育实践者竭诚为您服务。常坤

---------- 转发的消息 ----------
发件人:"beijing beijing" <china.beijing63@gmail.com>
日期:2011-10-24 下午11:19
主题:【China AIDS:6884】 红领巾在行动-为推动民政部民发(200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实施
收件人:"CCM CCM" <ccm2009cbo@gmail.com>, ".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 <china.plwha@gmail.com>, "changkun2008" <changkun2008@msn.com>, "chinaaidsgroup"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 <chinaaids@googlegroups.com>

红领巾在行动:现提议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收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红领巾的行动,以推动民政部民发(200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尽快全面实施,请广大艾滋病患者响应。详情见:

红领巾在行动
——推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全国的感染者朋友们:
全国从事艾滋病防治和关怀的组织:
为推动民政部民发(2009)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实施,现提出红领巾在行动方案,请大家支持:
    一、背景和意义
1、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是容易受到社会歧视的特殊困难群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工作涉及受艾滋病影响的千家万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 要制定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养育标准。
* 要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与其他儿童均等的受教育机会。
* 要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便利的基本医疗条件。
* 要建立大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业和生活服务制度。
* 要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艾滋病致孤儿童。
3、《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救助水平比现行的政策高
该文件规定: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并创造条件对孤儿监护抚养人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父母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可参照艾滋病致孤儿童标准执行福利补贴。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每人每月600元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营养医疗补贴。
而,现行的救助政策“四免一关怀”救助水平低:
免费母婴阻断涉及面小
免费咨询和检测是一次性的政策
免费义务教育,流于形势,全国儿童已全部实行9年义务教育
“一关怀”水平也很低,以河南为例,城镇感染者本人每月180-340元不等的低保,农村感染者家庭成员每月74元的低保。
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可以有效的解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状况。
4、时间的紧迫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感染者会逐渐死去,我们的孩子在逐渐长大。
《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于2009年3月,距今已经二年多。考虑到民发[2006]52号《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要求孤儿的养育标准为不低于每月600元,艾滋病致孤儿童也是孤儿)发布于2006年3月,距今已经5年多。
以上两个文件对我们感染者来说有一定的时效性,目前民发[2006]52号《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已经实施,所以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刻不容缓。
我们了解到,黑龙江、吉林、湖北、江苏、四川、河南、河北的一些县市的部分受艾滋病影响人群,他们每月可以从地方政府获得的数百元,甚至数千元的各种补助。我们对这些地方政府做出的努力表示欢迎,我们对部分病友生活境况得到改善表示欣慰;但这些都是个案,是部分病友行动的结果,我们希望有整体的政策使全体受艾滋病影响群体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我们必须有所行动。
二、红领巾在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1、发动:
本次行动是自发行动:人人都是倡导者,人人都是协调者,人人都是参与者,建议大家利用博客、微博、推特、QQ群、邮件组、手机短信、走访等形式和方法传递本次行动的信息,务必做到广而告之,争取竟可能多的感染者参与。
2、收集:
各地感染者可以自由组合,推举收集保管红领巾的人员。
考虑到红领巾对孩子们来说是心爱的宝贝,或者有的孩子甚至没有,所以在此呼吁各地的感染者组织和有识之士,为参与此项活动的孩子们提供统一的红领巾,置换孩子们的红领巾。红领巾分大、小号两种规格,分别是60厘米×60厘米×100厘米、72厘米×72厘米×120厘米。
为体现参与,可以请孩子们在红领巾上签上自己的地区和名字,写下自己的愿望,比如:
#    我想要吃饱饭(我想吃肉、鱼、鸡、牛奶、豆腐、鸡蛋…
#    我想要加强营养(想吃水果、点心、糖果、瓜子…
#    我想要读书 (我想上学、初中、高中、受高等教育
#    我想要课外读物(诸如漫画、书籍、教学辅导材料、小说
#    我想要体育用品 (足球、篮球、乒乓球、毽子、风筝、象棋…
#    我想要玩具(娃娃、玩具汽车、溜冰鞋…
#    我想娱乐、游戏、看电影、打游戏、上电脑
.
3、保管:
以1米长的红领巾为例,每4条可以拼成一条2米长的红领巾;再每4条拼成一条4米长的红领巾;…1024条红领巾可以拼成一条长32米的红领巾;4096条红领巾可以拼成一条64米长的红领巾…这些红领巾平时保存在各地的保管人员处。
4、展示:
各地的红领巾保管人员应保持联系,在需要展示红领巾的时候,应联系各地的红领巾保管人员,尽可能集中本区域内收集到的红领巾进行集中展示。
我们建议各地区利用收集到的红领巾在各地区进行倡导和展示行动;
我们建议在省级区域内,利用收集到的红领巾拼成更大的红领巾在和艾滋病防治有关的会议、场合进行倡导和展示行动;
我们建议在全国性的艾滋病防治活动中,利用收集到的红领巾进行倡导和展示行动;
5、策略:
本行动应在全国范围同时展开,长期进行,既要能独立作战,又要能合纵连横,在一切可能的时间、地方和场合展示这些收集到的红领巾。既要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在全国范围之内,形成行动合力,掀起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实的会战高潮,又要使行动成为一种日常常态,要做到:基层有声音、有行动,地方有联合、有沟通,中央有倡导、有推动,网络媒体有宣传、有报道,直至《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得以在全国各地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可以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实行,可以采取已经落实该政策的地区将收集到的红领巾支援其他未落实的地区,这样那些最后落实该政策的省、市、县将得到一条全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给他们的最大的红领巾。
6、经费:
本次行动,费用由行动人自行承担,如果本行动能成为一种运动的模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不排除进行公开募捐的形式获得行动经费。
7、行动协调人:
各地的参与者在转发本行动方案时,请不要变动本方案的文本,但可以添加本地区的协调人(协调人和红领巾保管人员可以是不同的人员,也可以是相同的人员)

                                2011-10-24
河南省:     孙         朱        祝

--
★艾博法律热线(AIBO Law Hotline):15501137876
——为艾滋病受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CYHAA) 共享网盘:http://oeo.la/I4gf8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org
——艾博聚合(艾滋病博客群
http://www.wanyanhai.org
——China AIDS Email Group with over 2400 members: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