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7, 2009

【权利:2151】 Fw:投诉至北京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反映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违法执警,强行查公民身份证行为,今日最终给予答复!


对于随风四月份在邮件组发表一则投诉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违法执警,强行查公民身份证行为!今日最终给予答复,上海站公安段副政委朱年平就随风网上投诉反映的行为,经核查实际情况,代表上海站公安段对随风作出以下几点:

 

(1)    针对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违法执警行为,给随风造成一定的伤害,给予诚恳的道歉!

(2)    针对上海火车站铁路实习警察(警号为:X16198)给所在学校作出通报,并针对此行为做出惩处;

(3)    希望有时间来昆山与随风当面聊聊,针对上海火车站"3.26"行为,并与随风亲自道歉,

 

不知道是媒体效应,还是投诉资料反馈到北京去,督察下来处理其事情的,俩个多月过去了,终于等到最终答复的这一刻!

 

最后还是谢谢那些帮助并关注中国公民权利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的支持!

 

希望,后续上海站铁路警察执法风气真的如朱年平副政委所说的一样,改善违法执警行为,文明礼貌,秉公办事!



在2009-04-24,dingfugen <dingfugen@163.com> 写道:
声明:此信件文字很长,请耐心看完,此案例,是随风亲历的,也是很多朋友身上都能经历的,火车站随便拦路强行查身份证,到处可见,再不反抗,也不知道何时来改善一下他们"流氓"的行为!
 
一.冒大雨撑伞出去寄挂号信,投诉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流氓"行为至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
 
   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电话投诉N个,话费也浪费了N多,至今为此上海铁路公安处及上海铁路警察督察处等相关直属单位只受理投诉,却不给答复。
 
 一直在忙找工作,前段时间就此行为电话投诉到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被告之寄书面材料给他们,以便调查!
 
二、曾就此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流氓"行为投诉至上海公安局、市政府,均无反映!
 
 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一直托到现在才寄书面材料去北京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是曾就此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流氓"行为投诉至上海公安局、市政府,网上信访但没回复,很纳闷的是,依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等相关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上海公安局,市政府,网站上均受理了我的信访,为何又不给答复,不答复,为何又要受理?难不成是管辖范围不隶属上海,就可以座之不理吗?依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也该回复告之,如不受理的原因是什么?这样的行政作风很难让我们想象,所谓的信访只是摆谱给领导看...!
 
三、无奈之下,选择书面材料寄到北京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反映此情况!
 
 在寄此信件之前,有朋友也这样说过,随风,你何苦要给自己惹事生非呢? 随风的答案是: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去努力反抗,他们又何来尊重公民基本的权利,别以为穿了一身警服,就是合法的"流氓"!
 
在寄此信件之前,有朋友也这样告诉过,随风,你不怕有朝一天被他们躲猫猫掉吗? 随风的答案是:上海,昆山都是文明城市,讲法制的社会,他们敢违法办案,把随风躲掉的话,相信随风也可以大赚一笔,偶父母这辈子的养老金交给这边的政府去处理了,赔个50-60万不成问题的哇,反正这边的城市有钱呢!
 
在寄此信件之前,有朋友也这样说过,随风,你这样书面寄材料到北京,有用吗?他们一样可以不理睬你,不给你答复,又能怎样呢?随风的答案是:不管铁道部公安局出不出书面回复给我,做了才知道,依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他们有义务给我答复!
 
随风坚持的信念:这一秒不曾失望,下一秒就有希望!凡事坚持再坚持一下,必定会有结果出来的!
 
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0号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收,邮100844
 
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电话:010-57908775或者010-51235728 (欢迎被铁路警察侵犯权益的时候,打电话投诉)
 
投诉至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原稿:
 

投诉上海火车站铁路警察"流氓"行为,不积极配合拦路强行查身份证行为,遂采取"暴力"手段来制服!此举动无耻,溜尽上海铁路警察整体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

              

冒味的在百忙之中打扰贵处,敬请谅解,实属无奈,电话投诉N个,话费也浪费了N多,至今为此上海铁路公安处及上海铁路警察督察处等相关直属单位,没有积极全方面调查,就当事人反映情况落实最终结果,只是应付了事,一托再拖,最后也没有告之什么,我想此行为不符合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的办事习惯作风吧!

 

 缘由:326下午从上海松江为期一天的公益调查结束,返回昆山,1636抵达上海火车站,检票进站,途径二楼大厅,几个铁路警察在随意拦路查身份证,因要赶时间进站上车,没理会这些事情,可偏巧有一警察拦住我,说要查身份证,问其以何为理由来查身份证,却告之:执行公务,非查不可,似乎你若不配合,拦住你不让走,看你配不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在此等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积极的参与配合工作,出示其有效证件,警察以执行公务为理由,拦路强行查公民身份证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但要求上海铁路警察出示执行公务证件,却没有告之,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赶火车,没有过多的争论,可上海铁路警察的态度是:非查不可,在上海火车站,是他们的地盘,想查谁的身份证就查,还由不得你来配合?

 

争持之下,当事人抄下警号(X16198),以备事后要投诉,向直属部门反映此情况,被告之的是:你若不投诉,还他妈的不是男人,遂拉起当事人进入查身份证服务台旁边一小房间,告诉当事人的是:有本事,跟我到房间去说,此言,让人不难想象,在既不出示执行文件之情况下,当事人又不积极配合"拦路强盗"行为,想通过其"暴力"手段来制服所谓的"顽固钉子".

 

 最后围观的群众很多,理亏的资深警察叔叔们就此算了,要当事人就当是配合一下,别把事情恶化下去,(警服编号为:X16198)的警察还扬言:有本事就留下来试试,由此可见上海铁路警察部分人的素质,简直就像披着狼皮的"流氓",只是其行为更合法化,更现实化!

 

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首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可事实是:上海铁路警察却未依法办事,未出示执行文件,遂采取"暴力"手段来制服公民的不配合.

  因此,特向铁道部公安局督察处反映此情况,就此警察(警服编号为:X16198)严重恶劣的工作态度及行为进行处分,及给复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忽言了事,维护铁道部铁路警察的良好形象!

       此致

 

敬礼

 

 

 

                                          中国-公民:随风

                         

                                        TEL:139****3520

                                                

                                    E-mial:dingfugen@163.com

 

                                          2009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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