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权利:2720】 Fw: 维权网发布《维权实践个案解析与经验借鉴》

 

From: 维权网3
Sent: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12:11 AM
Subject: 维权网发布《维权实践个案解析与经验借鉴》

您好,维权网发布了《维权实践个案解析与经验借鉴》,敬请查阅和广为传播,谢谢,祝好!

原文网址: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1/200910/20091015013008_17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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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目录和前言


维权实践个案解析与经验借鉴

 

维权网

2009年10月15日发布 

 

 

中国维权运动之兴起

维权典型案例之简介

(一)、促使侵权法律、法规的变革与废除

案例一、孙志刚事件

案例二、乙肝维权事件

案例三、胡星斗网站被关事件

(二)、促使政策或决策停止实施

案例四、20万巴蜀农民强割阑尾事件

案例五、厦门PX事件

案例六、新京报事件

案例七、重庆出租车事件

案例八、冰点事件

(三)、被侵权者获得赔偿或赔偿大幅度提高

案例九、周国聪事件

案例十、灵宝王帅事件

案例十一、陕北民营石油事件

案例十二、重庆钉子户事件

(四)、当事人无罪释放、没被判刑或者改为监外执行

案例十三、孙大午事件

案例十四、杜导斌事件

案例十五、刘荻事件

案例十六、彭水秦中飞事件

(五)、本来当局计划将当事人从重从快判刑的,经过维权,当事人被轻判的

案例十七、南都事件

案例十八、邓玉娇事件

(六)、侵权当事人被审判和撤职的

案例十九、李思怡事件

结语 

中国维权运动之兴起 

何为中国维权运动?被称为"自由的百科全书"之维基百科的定义是:指中国公民"透过游行、法律控诉及媒体曝光等,挑战政府或大企业的权限,以维护自身权益"。接着,维基百科解释说:"维权运动约于2000年后在中国大陆开始,在2003年逐渐成形"。 

2003年之所以能成为维权运动兴起的标志,是因为这一年先后发生了孙志刚事件、孙大午事件、李思怡事件、杜导斌事件等一系列维权事件。围绕这些事件发生的公民自发抗争和捍卫权利的活动,推动了现行法规与政策的改革,赢得了无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启蒙了民众的权利意识,鼓励了大批公民投入维权行动。 

此后,"维权运动"就成为一个热门词汇。如今,在百度(www.baidu.com)搜索"维权运动",其结果为"找到相关网页约212,000篇";而在谷狗(www.google.com)搜索"维权运动",其结果则为"获得大约3,120,000条查询结果"。由于网络通常是当代社会状况的反应器,从这个搜索结果可以发现,"维权运动"已成为大众主流话语。 

为什么中国公民维权运动能够在21世纪初兴起?实际上,这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自由主义思想的传播,启蒙了民众的权利思想。从1978年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思想启蒙以及民主运动之洗礼,自由主义思想终于在1998年凸现出来。这一年,与自由主义有关的几起事件为:中国学界发表文章纪念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顾准日记》正式出版时,李慎之在序言中将顾准的思想追求明确表述为"自由主义";刘军宁编辑出版《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一书,凸现了北大自由主义传统。自由主义作为一套思想体系,其中必然包括权利思想。权利思想的传播与启蒙,为维权运动的兴起提供了思想基础。 

其次,国际人权知识与条约在国内传播,为维权运动提供了国际法保障。1998年,中共当局分别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虽然至今中共当局还没有批准这两个国际公约,但签署本身就会使其中的国际人权知识在国内传播。而且,中共签署这两个国际公约的行为,还导致国人去追寻《世界人权宣言》等其他国际人权宪章与人权条约。 

除此之外,还有联合国大会于1998129日,通过的《个体、群体和社会机构在促进与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宣言》(简称《人权捍卫者宣言》)。宣言第一条宣布:"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也就是说,人人,都可以成为人权维护者。无论律师、记者,还是医生、工人,都可以成为人权维护者,维护他人或自己的权利。虽然这一宣言通过之后,中共当局一直拒绝向国内宣传。但是,在国际人权组织的帮助下,国内人士近年来开始了解到这一宣言。其后,越来越多的国内维权人士,开始自称为"人权维护者"。 

第三、人权入宪,为维权运动提供国内法保障。2004年年初,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至此,维权人士可以利用《宪法》这个武器进行维权。虽然人权入宪时,维权运动已经开始。不过,人权入宪本身就是公民维权运动推动的结果。 

第四、国际舆论的压力以及国际人权组织的援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九运动以后,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关注加大,对中国官方对人权持续的、大规模的侵害,不断发出谴责的声音,这客观上也帮助了人权知识和观念的传播语言。同时,国际人权组织一方面对中国政府的得侵权行为进行批评和谴责,另一方面也采取各种措施具体支持国内人士采取维权行动。 

第五、互联网、手机等新技术的兴起,为维权运动提供了有力武器。互联网、手机兴起之后,使得维权行动的成本大大降低。维权人士可以很方便地利用互联网、手机,将维权案件的材料,通过文字与图片,快速地传遍到世界上的各个角落。在没有互联网时,要发起一场签名运动,需要一个一个地打电话或面谈,这会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而在互联网时代,只需要群发一封电子邮件,或者在网上将签名信贴出,就可以征集到大批签名。而且,也正是互联网,不仅扩大知识分子的参与空间,而且为底层大众提供了参与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参与到维权运动中,甚至自己发起维权运动。这是中国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六、大众化媒体的介入,为维权运动提供了舆论支持。从20世纪末开始,中国大陆开始兴起一场大众化媒体浪潮。这些报纸,如《南方都市报》、《燕赵都市报》、《华西都市报》、《新京报》、《成都商报》、《新快报》、《华夏时报》等,都属于大众化报纸。在商业竞争压力以及记者良心驱使下,这些媒体报道了大量的维权案例。 

第七、独立经济力量的出现。在此之前,由于当局垄断一切资源,不服从者就不得食。为了饭碗与生存,不敢轻易起来与之对抗。而现在涌现出大量的民营经济、个体经济所有者以及自由职业者,他们不受中共当局直接的经济控制,所以当他们自己或别人的权利受到公共权力侵害时,他们敢于站出来维权,发出独立的声音。 

第八,维权律师群体的出现。本来,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权公民权利的。但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国内某些律师,要么与官方勾结,共同对公民权利进行侵害;要么因为胆小怕事或只为了赚钱,不敢接与公民权利有关的侵权案件。所以,中国出现了专门接与公民权利有关的侵权案件的律师。这类律师被称为维权律师或人权律师。当然,在维权运动兴起之前,维权律师可能就只有少数几个人,这时还不存在维权律师群体。不过,随着维权运动的兴起,加入维权律师阵营的律师越来越多,才出现维权律师群体。可以说,维权运动的兴起与维权律师群体的出现是相互促进的。 

第九,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与日益加剧。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当局推行权贵资本主义路线,集权于官,与民争利,垄断资源,强取豪夺。其结果是权贵集团成员滥用公权,滥施暴力,横征暴敛,举家暴富。而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大众的切身利益则受到严重侵害,住房被强拆,土地被强征,财产被强夺,自由被强暴。 

第十、国内人权NGO的出现。1998年,四川省成都市公民黄琦在成都建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后改名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成为国内第一个公开宣布成立的人权组织。此后,公民维权网、"阳光宪道"(后改名为"公盟")、"维权网"、"民生观察"、爱知行研究所、"益仁平中心"、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中国律师观察网、传知行研究所、德先生研究所等大批非政府人权组织和网站纷纷建立。虽然这些人权组织和网站的建立,可能是维权运动的结果,但它们的存在,却进一步推动了维权运动的发展。

维权典型案例之简介 

自公民维权运动兴起以来,每年都会涌现出大量的维权事件。这些维权事件的主体是一个一个的公民以及公民群体。按照他们的职业与行业可以分为:业主维权、工人维权、农民维权、民办教师维权、学生维权、网民维权、农民工维权、知识分子维权、退伍军人维权、出租车司机维权、强制拆迁户维权,甚至还出现警察维权、城管维权。可以说,维权主体已经遍及中国的各行各业,即每一个行业与职业都存在维权主体。 

在这些维权事件中,维权人士采用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有发表抗议文章,联合签名抗议,集会游行(有些地方叫"集体散步")示威,散发传单,绝食抗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起诉,调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国际媒体进行追踪报道,引起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社会以及联合国的关注,呼吁中国政府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等。 

不过,由于维权案例实在太多,本报告不可能将所有维权案例都一一加以分析,只能选择一些具有重大影响以及有代表性的维权案例进行分析,尤其是侧重于对这些典型个案进行解析并试图总结出其中的经验教训以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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